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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从“老婆大人”看加盟 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时间:2023-07-03 08:13:56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俞倩玮 盛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编者按:普法“潮”我看!“潮新闻·法度工作室”普法智囊团带你一起,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总之,主打一个网络普法!

继零食品牌“老婆大人”会员卡停用风波持续发酵后,几位加盟商向潮新闻记者反映,公司已经更换了新的供应商,但货品种类趋于单一,部分为杂牌。且公司将仍从原供应商拿货的门店,判定为违约行为,到期后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其摘掉“老婆大人”的门头。(相关报道:《对于“老婆大人”,加盟商有话说》)

据了解,“老婆大人”归属于宁波老婆大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有两位股东。一名股东袁某占股51%,另一名股东黄某占股49%,法定代表人为袁某。而黄某旗下有一家“宁波大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库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食品制造业,股东袁某和黄某各占股50%,法定代表人为黄某。

隐去“老婆大人”品牌的门店 记者实地走访

加盟商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致宁波老婆大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商的通知函》。里面写道,大库公司为原供应商,然而自2022年10月起,大库公司开始恶意断货,造成数百名加盟商旗下店铺热卖品断货。这份《通知函》中再三强调,宁波老婆大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指定供应商单位,加盟商未经允许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进货。

“两个股东闹纠纷,为何要让我们选边站,损害我们的利益?”加盟商告诉记者。对于加盟商的问题,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潮新闻普法智囊团成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洁。

潮新闻普法智囊团成员

加盟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对等协议?

几位加盟商给记者发来了各自的《“老婆大人”品牌授权量贩零食店合作协议》。

甲方为宁波老婆大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加盟商。

有加盟商质疑道,合同中只说明了乙方在几种违约情况下需承担的责任,只字未提甲方若出现经营不善、违约行为等情况,对乙方造成经济利益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这合理吗?“签合同时,有人回去思考一下,有人当场就签了。我们也都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当时出于对品牌的信任,哪有想这么多。”杭州的一位加盟商王泽(化名)说。

对此,王冰洁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平等商业主体之间签署的合同,与企业跟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并不一样。

“老婆大人”杭州某家门店情况 记者实地走访

“一般商业主体之间签署的合同在无特殊情况下,会被认为是交易主体之间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王律师提到,如老婆大人采取的是特许经营加盟合作,老婆大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提交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等文件。同时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赋予加盟商一定的冷静期,即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记者注意到,在加盟商提供的几份合同中,有新旧两版。2023年以前的,合同期限为3年,2023年起加盟的则写了1年。两份合同均对品牌授权、货品供应、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有一点不同的是,新版合同中增加了竞业限制。

比如,新版合同第十部分《信息披露与竞业限制以及商业保护》第三十八条中提到,加盟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3年,不得从事类似业务,其雇员也应遵守此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整。

加盟合同中新增竞业限制

“高新技术行业因为涉密,有竞业限制,这个我们能理解。但是,零食行业,又没啥门槛,大家卖得也差不多,为啥有这种规定呢?”对于加盟商的疑问,王律师解释道,竞业限制属在商业交易中属于常见条款。限制范围上会一在同业务、行业或者类似领域做竞业限制。相关法律未规定零食行业不能设置竞业限制。

切断原有供货渠道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

自与大库公司闹掰后,今年“五一”前夕“老婆大人”开始自建新供应链——老婆大人商品服务中心。

在“老婆大人”与加盟商互动的微信群中,微信名为“老婆大人营运服务号”的发消息,要求加盟商在48小时内转来20万预付货款,并租用使用周期半年左右的100平方米临时库房。

4月24日,微信名为营运部马某敏的工作人员在群里说,“截至目前已经有620多家门店已汇款,谢谢各位家人的支持,正在顺利下单中……”

加盟商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

至此,“老婆大人”新供应链的搭建似乎正向积极方向发展。但是,据多名加盟商反映,新供应商提供的货品,来路复杂、品类杂乱,并非像原本从大库公司进货的一样,一张清单,门类清晰,渠道统一。

“有的货品清单甚至就是一张手写的单子。”加盟商给记者看了几份近期的销售清单,有的来自于某不知名副食品商行,有的是从某饮料公司发来的,有的是某食品贸易公司发货的。

“就是杂七杂八的货品发给我们,这样如何保障食品质量?我们还是希望能从大库公司拿货。”嘉兴的加盟商李美(化名)说。

近期货品来源 受访者供图

那么,加盟商还能从原供应商处取得货品吗?王律师分析道,鉴于老婆大人与加盟商签署了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如合同约定老婆大人有权指定供应商,则老婆大人有权调整供应链,要求加盟商至指定供应商拿货。

同时,王律师提出,20万元是购货款,是特许加盟合同之外的法律关系,现有资料显示,20万元是为了“五一”期间保持商品供应向相关主体支付的购货款,加盟商有权拒绝。

“鉴于老婆大人的做法,加盟商现在分成了两波,一波跟着老婆大人品牌方,另一波继续从大库公司进货,但是从大库拿货的被警告违约,完全不当自己人看。”李美表示,原本合同中规定一定距离的保护政策,也就是说这附近只此一家“老婆大人”,但现在对“不听话”的加盟商,“老婆大人”要求其摘掉门头,还在这些店铺附近几百米处开一家新店。

记者亦在网友晒出的照片中看到了这种情况。开在温州乐清大荆镇的一家店铺,不足100米外,有一家正在装修的“老婆大人”新门店。

网友晒出的照片

对此,宁波老婆大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月27日回应称,几家无法正常使用会员卡的店铺,系双方加盟关系已经结束,公司将陆续停止与这些门店的合作,取消授权,并对造谣“股东矛盾升级”“要分家”等涉事群体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加盟合同的确已经终止,双方互相便没有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要求及约束。”王律师告诉记者。

“‘老婆大人’品牌方的行为,看似合理合法,但我们始终认为没有考虑加盟商的利益,只顾着自身竞争。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李美说。

为避免此类纠纷,加盟中有哪些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老婆大人”的品牌方和供应商、加盟商和品牌方,几者之间究竟谁是谁非?我们无法断言。

但因这场风波,导致部分消费者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的确是客观事实。

受传言影响,5月底,部分消费者纷纷前往“老婆大人”门店。上述传言导致不少消费者前往“老婆大人”各门店消费卡内余额,一度造成店面拥挤。几家正常营业的门店面对突如其来的消费“大军”,随即贴出声明否认传闻,更有店员喊话:“明天后天都可以买,不会关掉的”。

“老婆大人”门店

消费者普遍担心,离家不远的“老婆大人”店铺要是突然关了,充值了的钱该怎么要回来?内部矛盾总不能由消费者买单吧?

王律师建议消费者,“老婆大人”加盟合同显示会员充值金额是由“老婆大人”统一收取,如涉及退费,理应由“老婆大人”将未消耗的充值费用退还消费者。

此外,对于那些处于焦虑边缘的加盟商,究竟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由此事引申的,加盟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王律师也给出了建议。

我们先来了解下法律层面对“加盟”的定义。“加盟”的法律术语是“特许经营”,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

这些规定明确了加盟活动的特定规则,包括加盟冷静期、加盟资质要求、特许经营备案、“两店一年”、加盟信息披露等。

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部分选择原供应商的加盟商门头变更为“大库零食” 受访者供图

对于加盟商来说,在选择加盟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第一,在选择加盟特许经营时,加盟商需要审慎核实特许人的特许备案资质、品牌资源内容及权属(可通过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行政处罚(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市场口碑等信息。

第二,加盟商应谨慎签订加盟合同,对于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要与合作方进行磋商、修订。

第三,无论是加盟过程中还是加盟后的经营活动中,都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并且对每个环节都注意留存相应的证据,便于将来维权。

最后,加盟商如果发现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积极取证,委托专业人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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