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非法占地,收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规划资源荔资罚〔2022〕2号)显示,广州地铁集团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于2020年8月起非法占用荔湾区东漖街道西塱联社、东沙街道东塱联社和国有的土地持续实施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车辆段工程建设。该地块的总面积为38.7万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18万平方米、一般农用地16.5万平方米、建设用地4.2万平方米),面积、位置、建构筑物、权属等情况以《广州市荔湾区查处土地(建筑)违法测量记录册》(2021)土22B029为准,全部符合荔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减轻处罚裁量档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地铁集团作出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据信用中国显示,就在几天前的8月5日,广州地铁由于类似的原因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2﹞40号)显示,未完善用地手续于2019年在桥南街草河村地铁十八号线陇枕停车场地块平整土地进行建设。2022年7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实地测量(工程编号:2021土42A042),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共3.0085万平方米。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水田、可调整坑塘水面)共2.8932万平方米;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共1153平方米。依据《番禺区桥南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城镇建设用地区0.6285亩、其他用地区23.1525亩、一般农地区21.3465亩。有1.5023万平方米耕地的现场为硬底化及建筑物,其余1.3909万平方米耕地的现场为非硬底化;有798平方米农用地现场为硬底化及建筑物,其余355平方米农用地的现场为非硬底化。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地铁集团作出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5023万平方米耕地上及798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共计人民币62.0255万元。
据广州地铁集团官网,广州地铁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广州市政府全资大型国有企业。目前,广州地铁集团运营的轨道交通里程达857公里,除了本地地铁线网621公里、有轨电车22.1公里外,还包括城际铁路60.8公里,以及巴基斯坦拉合尔橙线、江西南昌地铁三号线、重庆地铁四号线二期、长沙地铁六号线、海南三亚有轨电车、东莞华为松山湖小火车、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旅客捷运系统等外地项目153.1公里。同时,正全面推进10条(段)202公里轨道交通线网建设,以及佛莞城际等9条(段)316.1公里城际铁路建设,统筹负责24个国铁、综合交通枢纽、市政道路项目投资建设。
数据显示,2021年,广州地铁共安全运送乘客28.3亿人次,占全市公共交通出行总量的60.75%。
据地铁设计(003013.SZ)一季报显示,广州地铁集团持有地铁设计77.75%的股权,为地铁设计控股股东。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地铁集团为越秀地产(00123.HK)的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比19.9%。
同时,银柿财经记者发现,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8月11日,广州地铁集团被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8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广州地铁集团曾存在几十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相关的司法案件、裁判文书记录均超过5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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